英国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报告显示,工厂伤害、职业病和可被防止的非伤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,约占英国企业获利的5-10%。
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令规定日趋严格,日益强调人员安全的保护,有关的配合措施相继展开,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升。
对企业而言,职业安全卫生是应尽的社会道义和法律责任。各类企业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、产品或服务对其员工所造成的各种危害风险,并考虑将对职工安全卫生的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。
基于以上因素,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(BS8800:1996),许多企业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。
世界发达国家各自建立标准: -1996年 英国颁布了BS8800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》。
-1996年 美国工业卫生协议制定了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》的指导性文件。
-1997年 澳大利亚/新西兰提出了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原则、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》
草案。 -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议(JISHA)提出了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》。 -挪威船级社(DNV)制订了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验厂标准》。
-1999年 英国标准协会(BSI),挪威船级社(DNV)瑞士通用验证集团(SGS GROUP)等13
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(OHSAS)标准,即OHSAS18001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
体系——规范》、OHSAS18002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——OHSAS18001实施指南》。
-1999年10月 中国国家经贸委颁布了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》(内容与
OHSAS18000基本相一致,简称:OSHMS)。
-2001年,国际劳工组织(ILO)发布了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》(ILO-OSH 2001)。
-2001年11月12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
(简称:OHSMS),GF 2002RH 1月1日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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